天津大学自考办工作职责简介
一、根据学院自考办工作目标,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。
二、负责学院开设专业就读学生的考勤、考核工作。
三、负责任课教师和学生之间文件、信函、资料的收发、传达、分类、整理、存档工作。
四、负责自考办公章的管理,严格执行签字制度。
五、负责学院和自考办安排的各种学习、培训、考核活动的组织管理。
六、负责自考办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(预算、采购、管理和维修)。
七、协助部门领导起草有关文件、通知,做好各种会议记录。
八、协助部门领导处理好日常行政事务,做好各工作岗位之间和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。
九、做好部门安全、防火防盗工作。
十、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,完成学院和部门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各科室联系电话
自考办班主任办公室 022-2768659
自考办招生办公室 022-60862787
自考办学籍科 022-23682110
学院主要负责人名单
学院办公室 |
主任:李老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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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 务 处 |
牛老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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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就业办 |
苑老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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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 务 处 |
杨老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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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 务 处 |
张老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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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总机:(022)60862787 节假日投诉电话:15002287077 节假日办公电话:13820182224 |
